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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医学类专业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校
湖南省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示范校
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协作型附属医院1所,均为三级综合医院;
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西湖等三个教学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376亩;
现有20个学院,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专业硕士点,有61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312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1854人;有正高职称(含教授、主任医师等)155人,有副高职称(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545人,博士、硕士772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教授为名誉院长、兼职教授;
近5年来,共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887项;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等教学、科研成果奖150项;
201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
建校59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14万多人;
2016年,学校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荣获冠军。近5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得一等奖29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33项。
近三年来,艺术设计系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艺术设计、美术展览、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得奖励128项,其中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二等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等国家级大赛奖励20余项。
录取规则
第一条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出档考生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上一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五条 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第六条 对高考招生改革试点省(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录取。
第七条 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各省的投档情况,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以外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一十一条 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一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
第一十三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
第一十四条 报考舞蹈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且原则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一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答考生问
问:邵阳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是多少?在哪些省(市、自治区)招生?
答: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是5942人,专科招生计划是1463人,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请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简章。在湖南、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在湖南省招生。
问:新生入校后能否转专业?
答:要求转专业者,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按学校制定的具体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问:邵阳学院有哪些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兼招专业,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证?
答:我校现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等12个专业属于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兼招专业,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问:邵阳学院设有哪些奖学金?
答:我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奖金额为8000元/人·年;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奖金额为3000元/人·年;
3.德、智、体、美、劳等单项奖。
以上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问:邵阳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近几年来,我校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一手抓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一手抓就业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问:邵阳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采取哪些助学措施?
答: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助学措施主要有:
1.设立特困助学金。我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并给予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2.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人·年。
3.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一定的劳动获取勤工助学酬金。
4.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到非常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允许休学,学生在此期间可外出务工助学,期满申请复学。
特别提示:
1.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2.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表
2017年专科招生计划表
15、16年湖南省分数线
2016年外省文理科录取数据统计
往年体育类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
2016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排版/莫立旋
邵阳学院官方微信
微信号:shaoyanguniversity
投稿邮箱:xcbxwzx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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